2018年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专家库邀请函
2018年
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专家库邀请函
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
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了适应协会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为协会战略研究和项目研究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为协会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协会决策和运营水平。为促进专家学者在协会建设、论坛、项目研究、项目合作、学术评价、学科交流等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院校、院企、专家间交流沟通、协作,协同发展,协同创新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研究,面向社会各界正式发出邀请,欢迎您加入“2018年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专家库”。
如您是长期从事创业、管理、咨询、教育等工作, 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均可提出申请参与、加入协会。
01
专家业务范畴
1、协会层面的战略研究、企业管理咨询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2、协会重点项目或课题需要专家参与专题调研;
3、不定期组织协会内部的专业知识培训,经验交流,培养新人等;
4、协会管理层指派的需要组织或参与的其他重大事项或活动。
02
专家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
1、大学博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两年(含)以上,并担任企业高层管理两年(含)以上;
2、大学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三年(含)以上,并担任企业高层管理三年(含)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含)以上,并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五年(含)以上。
不满足以上基本任职条件者, 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条的, 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聘 任为专家:
1、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研发项目的;
2、获得省、市、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
3、荣获省、市、区表彰的青年专家等称号的;
4、在南大核心、北大核心、SCI、EI等专业期刊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五篇及以上的;
5、直接主持企业或企业100万以上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
03
入库申请流程
协会诚邀各界专家学者加入,请填写专家申请表发送给协会秘书处,通过微信和邮箱均可。协会会统一对符合要求的专家授予聘用证书。(本邀请函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锋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叶子创业基地
附件1:
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协会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为协会战略研究和项目研究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为协会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协会决策和运营水平,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专家是指协会内长期从事创业、管理、咨询、教育等工作, 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专家库及人员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 设主任一名, 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库的直接组织和管理机构,负责:
一、专家资格审查、人选确定;
二、承接项目、选派专家;
三、承接项目效果的评价和专家的年终考评;
四、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
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培训、调研、讲座等技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 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是专家库组织和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
一、组织专家初选、资格初审,组织专家建档入库;
二、协助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专家建档、入库、工作记录;
三、协助专家委员会对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专家日常工作记录,对专家进行考核及其资格的评定。
第七条 财务处负责专家管理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专家库管理
第八条 专家库每个业务方向设专家 2-4人, 总编制不超过 20人 (含各委员会副主任) , 专家可同时身兼两个委员会专家。
第九条 专家任职资格:
一、基本任职资格:
(一)大学博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两年(含)以上,并担任企业高层管理两年(含)以上;
(二)大学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三年(含)以上,并担任企业高层管理三年(含)以上;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含)以上,并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五年(含)以上。
二、 不符合以上基本任职资格者, 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一条的, 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聘 任为专家:
(一)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研发项目的;
(二)获得省、市、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
(三)荣获省、市、区表彰的青年专家等称号的;
(四)在南大核心、北大核心、SCI、EI等专业期刊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五篇及以上的;
(五)直接主持企业或企业100万以上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
第十条 专家选任:
一、 选任途径:专家的选任途径分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推荐和和专家委员会邀请两个 方式。
二、资格审核:
(一) 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对推荐的专家资格依照第七条规定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 报请专家委员会组织讨论;
(二)专家委员会就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成绩、沟通能力、能承担技术攻关、技术支持、咨询以及培训讲师的工作,讨论通过后,报请协会会长审批。
三、协会会长批准后,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建立专家个人档案,内容包括:
(一)专家个人情况和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家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和工作评价等。
第十一条 专家库内专家不允许主动要求退出,退出分常规退出和非常规退出。
一、常规退出:
(一) 专家任期一年,协会每年度对专家考核一次,聘任期满后, 专家委员会根据协会 发展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不续聘者即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离职,即自动终止聘用关系;
二、非常规退出:库内专家有以下情形者,即取消专家资格:
(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未能客观公正的履行专家职责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协会要求参加重大工作的;
(三)泄露关键技术、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宜公开资料的;
(四)个人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专家业务范畴:
一、协会层面的战略研究、企业管理咨询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二、协会重点项目或课题需要专家参与专题调研;
三、不定期组织协会内部的专业知识培训,经验交流,培养新人等;
四、协会管理层指派的需要组织或参与的其他重大事项或活动。
第十三条 咨询费用管理:
一、协会建立专家管理资金账户,管理专家管理专项资金;
二、 各单位使用专家须按次支付咨询费, 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分500元 /次、1000元 /次、 2000元 /次三等, 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由申请单位支付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技术创业协会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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